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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屏東市鶴聲國民小學

教師研習訊息

「 國民中小學閩 、 客 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」實施計畫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認證 方式與程序
一、 資格審查:具備下列三項資格者,始得報名參加。
(一) 年滿二十歲 民國 92 年 1 月 3 0 日(含)前出生者且 設籍本縣 之 本國國民。
(二) 高中職以上(含同等學力)。
(三) 持有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中高級以上 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測驗中心全民
台語認證 中高級以上 證書、客家委員會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中高級以上 證書。
<註>>:符合本項第三款之現職教師或代理教師得於報名審查時,提出 國中小階段教師
證及在職證明 ,經審查合格者,得免參加教育專業共同課程 學生身心發展及教
學運用、班級經營與學生輔導、教學原理與學習策略、教材教法共 16 小時 。


二、 培訓課程:通過資格審查者,須參加 36 小時教學專業培訓課程(以下簡稱培訓課
程)、筆試評量與教學演示評量。
三、 完成課程且筆試評量、教學演示評量通過者, 由屏東縣政府 核 發 國民中小學閩客語文
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 認證合格證書。

 

報名及資格審查
一、 本次培訓課程 為考量教學 效益,若報名人數低於 15 人則不予開班。
二、 報名 時間: 公告日起至 1 月 16 日 (星期 一 )止 。 郵戳為憑
三、 報名 地點: 報名審查資料 相關證件 請用 彩色影本 郵寄至 屏東縣 西勢 國小 。
(地址: 9 11 屏東縣 竹田 鄉 光明路 8 1 號 ,電話 08 7793474 轉 12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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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12-28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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