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11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
理。
二、參加對象:
(一)本縣國民中小學。
(二)以學校為單位提出申請報名,可1人或組織教師團隊工作
坊,每隊以1至3人為限。
(三)教學實踐徵選為性別平等教育(包含情感教育、性剝
削、性暴力性騷擾防治、性平法宣導等)議題,請各校
至少送一件。
三、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11月6日(星期一)止。
四、收件方式:請將參賽作品及相關文件電子檔(pdf檔),上傳
至https://forms.gle/ve5ZYbCYFyHJBB8V8,經承辦學校檢查後,資料如有缺漏,恕不再另行通知補件,亦不予列入
評分審查。
五、評選標準:
(一)教學活動與流程:活動安排之適切、教學策略的運用、
教學媒體之選用等(30%)。
(二)教學內容完整性:引起動機、教學活動、討論分享等
(30%)。
(三)教學成效分析,包含量化與質化之分析(25%)。
(四)教學省思與建議(15%)。
六、評選方式:
(一)聘請相關領域及具性別平等意識之專家學者或教師組成
評審團,進行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各學習領域創新教
學活動設計作品審查。
(二)徵選分組:國小低年級組、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
組、國中組及國中小特殊教育組。
七、獎勵:
(一)特優:各組錄取3件,每位作者嘉獎2次。
(二)優等:各組錄取5件,每位作者嘉獎1次。
(三)佳作:各組錄取8件,每位作者核發獎狀1紙。
八、發表之作品需為未正式發表或未與出版社合作研發之作
品,若涉及著作權問題,則取消參與本次活動資格。入選
之所有作品經查證已在其他單位獲獎者,除追回獎勵並自
負法律責任。
九、凡通過審查並錄取之稿件,作者應授權屏東縣政府教育處
收錄編印、發行,並同意全國教師非營利目的參考之無償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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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9-1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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