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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屏東市鶴聲國民小學

學校公告

屏東縣政府鼓勵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要點(1140101生效)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縣府訂定「屏東縣政府鼓勵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要點」,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生效
鼓勵符合資格之民眾、學生,踴躍參加認證並請自行申請獎勵。

本要點獎勵對象及獎勵方式分別如下:
(一) 設籍本縣四個月以上參加認證合格之縣民(不包括第三點第二款之人員),核發獎勵金。
(二) 申請時任職於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人員或教師,採行政獎勵措施。

獎勵方式:
(一) 獎勵金核發標準:
1.中級認證合格者:每名獎勵新臺幣一千元。
2.中高級認證合格者:每名獎勵新臺幣二千五百元。
3.高級認證合格者:每名獎勵新臺幣五千元。
4.優級認證合格者:每名獎勵新臺幣ㄧ萬元。
5.申請案件經本府審查合格後,獎勵金於核定日起二個月內逕撥申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金融帳戶。

(二) 行政獎勵標準:
1.中級或中高級認證合格者:敘嘉獎二次。
2.高級以上認證合格者:記功一次。
3.申請人就同一語別同一級別已依其他機關之相關規定申請敘獎者,不得重複申請本要點獎勵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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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9-30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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